征集各省市培训基地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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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具有法人资格,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既定培训项目。
(二)具有或租用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、设备。
(三)具有组织开展培训、实施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能力。
(四)遵守法律法规,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,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。
二、申报内容
(一)申报主体: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、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、企业实训基地、创业孵化基地、职工培训中心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。
(二)申报专业: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文化、书画艺术、美育、国学、健康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家庭管理、民办教育、互联网营销、职业经理人、心理咨询、市场营销、电子商务、物流管理、工商企业管理、碳排放管理、电子商务、社区管理等。
(三)申请类别: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基地、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、教学研一体化培训基地。
(四)选报机构: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标准研究所、北大博雅教育研究院、中国管理科研究院企业研究所、北大博雅-元培工匠。
三、申报须知
(一)申报时间:2022年1月14日- 2022年2月26日,限额限期受理,先申报先批复,满额与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申报材料: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申请表。
(三)签约合作。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。我们对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进行择优选取;申报主体入选后,须与征集机构签订合同;成功签约后,申请主体主动规范招生行为,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,加强管理,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。
基地合作样品